2014年2月27日 星期四

「白色恐怖」不見了? ── 抗議教育部"微調"公民與社會課綱 記者會新聞稿

「白色恐怖」不見了?
── 抗議教育部"微調"公民與社會課綱
記者會新聞稿

時間:2014222()上午10:30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 (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13A)
聯合主辦單位:台灣教授協會、台灣二二八關懷總會、台灣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五十年代白色恐怖政治案件平反促進會
主持人:呂忠津    台灣教授協會 會長
來賓:
蔡焜霖 五十年代白色恐怖政治案件平反促進會 理事
蔡寬裕 台灣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 會長
陳儀深 台灣二二八關懷總會 理事長
薛化元 國立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 教授兼所長

有關此次所謂的課綱微調,牽涉程序與專業的爭議問題,飽受各方批評。其中在「公民與社會」的課綱內容部分,刪除「我國的白色恐怖、良心犯、德國納粹等政權清除異己的種族大屠殺等等」,而以「政府濫用權力對人民的迫害,以及殖民政府對殖民地人民的歧視。」最受矚目。

教育主管機關宣稱:由於「白色恐怖」在歷史課程部分已有,為避免重複,才加以刪除。問題是:「公民與社會」與「歷史」兩科著重點本有不同,「公民與社會」檢討台灣的「白色恐怖」,是為「民主政治、憲政主義、憲法與人權、刑事訴訟、行政法與生活等主題奠定討論基礎」。換言之,既是以「白色恐怖」討論當時台灣政治、憲政、訴訟程序的問題,也提供從民主法治層面檢討「白色恐怖」。前述的「白色恐怖」課程內容設計,在現行的歷史課本脈絡中是無法進行類似的討論的,也不是「歷史」科教育所能獨自承擔的。而這些對「白色恐怖」的討論,不僅有利於高中學生對於過去台灣人權遭到迫害的問題的認識,也可以從民主憲政的常軌重新審視「白色恐怖」。這些對於台灣的人權教育或是轉型正義的推動,都是重要而不可或缺的。

因此,此次所謂的微調課綱,刪除了「白色恐怖」,對於台灣人權教育將是一大傷害,也失去從民主憲政的角度認識國家暴力侵害人權的不當。雖然政府曾一再對「白色恐怖」的受難者表示歉意,但是對於責任歸屬或是加害者的責任,往往避重就輕。現在,所謂微調課綱中刪除「白色恐怖」,更不可能根據民主憲政重新檢討「白色恐怖」,這是大開台灣人權教育、憲政教育的倒車,不僅受難者不能接受,許多高中公民教師也紛紛反對。因此我們主張:教育部必須撤回程序、專業都大有問題的微調課綱!

         普通高級中學必修科目「公民與社會」課程綱要與微調課綱對照表


99課綱
「微調」課綱
3.
人權保障與立法
3-1
人權為何應該受到保障

3-1
介紹公民社會保障人權的必要性,舉例說明人人享有免於恐懼的尊嚴生活以及蔑視人權的歷史教訓,例如:我國的白色恐怖、良心犯、德國納粹等政權清除異己的種族大屠殺等等。
3-1
介紹公民社會保障人權的必要性,舉例說明人人享有免於恐懼的尊嚴生活以及蔑視人權的歷史教訓,例如:政府濫用權力對人民的迫害,以及殖民政府對殖民地人民的歧視。


新聞聯絡:秘書處02-23628797 吳主任 0932-351782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