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8日 星期四

為什麼陳水扁的保外醫治需要馬英九同意?

為什麼陳水扁的保外醫治需要馬英九同意?

楊庸一
2014/12/12     

最近,陳水扁先生的保外醫治,又引起了社會的高度關切。整個問題的關鍵,也再度集中在馬英九先生身上。

六年多來,我一直不太能理解這個問題為什麼可以爭論那麼久?跟馬英九先生又有什麼關係?也許,我被醫學倫理學沖昏了頭,腦筋總轉不過來。

我是一個庶民醫師,毫無高深的法律訓練和素養。不過,我卻知道醫學倫理。在醫療史上,鈕倫堡大審,是一個明顯的分界線。它首度將基本醫療人權,明確將被剝奪基本人權的囚犯,包括在內。這是文明國家和社會的趨勢。也是任何一個正常國家或社會,不能跨越的紅線。

陳水扁先生是不是有罪,是不是要道歉,是法律或政治問題,跟他能不能保外醫治,完全風馬牛不相及。需要澄清的,只有二個問題。首先,是陳水扁先生是否符合保外醫治的條件;接著,才是需不需要馬英九先生同意。

我沒有看到陳水扁先生的實際狀況,因此,無法評論。不過,從北榮和中榮的報告中,不難看出二項事實:1.他的確罹患疾病(應已可排除少數人仍認為詐病的疑慮);2.他所患的疾病,在病監中無法得到應有的治療。我沒有引用陳順勝醫師的鑑定,主要是儘量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相互猜忌或爭議。

我過去曾接受過法院多次委託鑑定嫌犯精神狀態的民、刑事案件。對懷疑有身體和/或精神疾病的個案,法官可指定或同意某一家認可的醫院從事鑑定,以做為判決的參考/依據。若對鑑定報告內容有疑問時,通常會要求鑑定醫師進一步說明。必要時,亦可要求鑑定醫師為專家証人,出庭說明和作証。若報告仍無法消除其疑慮時,可要求或指定另一家醫院再次鑑定。理論上講,法官可不限次數要求鑑定到他認為足夠做判決為止。不過,在實務上,極少出現此種狀況。因為,鑑定的醫院,一般都是法院指定或同意相信的醫院。也因此,大多一次已足夠。對較重大的案件,頂多也只是由二家醫院鑑定,即結束。

除非二家的報告完全南轅北轍,才可能出現第三家的鑑定。從報載,二家醫學中心的報告,皆明確說明陳水扁先生的病況,無法在培德病監受到應有的醫療照顧。我不知道,他的保外醫治為什麼還會有那麼多的波折?也難以理解我們的監獄和矯正署,竟然有那麼大的權力,拒絕在刑人的基本醫療人權?監獄雖然自成一個不受外在社會監督的封閉體系,但,也不應權力無限擴大到可以抹殺醫療人權。萬一陳水扁先生猝死監獄,不知監獄、矯正署和法務部,如何去負起應該的責任?

尤其,報載他尚患有呼吸中止症,在已知道的情況下,一旦突然發生悲劇,真不知道會有何後果?我不懂法律的遊戲規則,不過,我明確的知道,若是醫師,最低限度,大概是難脫遺棄(abandonment)的指控了。一個單純的醫療事件,法務部和矯正署竟然還有閑情逸緻大玩咬文嚼字的遊戲,甚至還要曠日持久的網羅更多各界專家,來共同會商是否符合保外醫治條件。難道北榮、中榮醫療團隊的專業素養真的那麼差和不值得相信嗎?

陳水扁先生是否有罪、是否認罪、是否應持續受刑,是法律和政治問題,與醫療無關。保外醫治既是醫療人權的一部份,法務部、矯正署和台中監獄即應以醫療專業的判斷做為唯一的決定標準。任何無視或偏離此原則的行為,都應受譴責,也必需承擔後果。

如果真如報載,陳水扁先生的是否或能否保外醫治,馬英九先生是關鍵,那麼,我不得不説,馬先生已逾越中華民國總統所付與的權責,而明顯濫權了。六年多來,馬先生對陳先生的心態,實在令人難以理解,因為,它已偏離了應有的一般常態了。民進黨因陳水扁而起,也因陳水扁而落;中國國民黨因馬英九而起,看來,也將因馬英九而落。如果,醫療無擺脫法律、政治的扭曲、操控;如果,陳先生繼續成為馬先生的魔戒;如果,馬英九因陳水扁而起,也因陳水扁而落。那麼,台灣到底要等到什麼時候才能有天晴的一天?

本文已刊登於 新公民議會 http://newcongress.tw/?p=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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