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9日 星期四

布施的順序

布施的順序

楊上民

上民覺得「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是自私表現。中國人的行為,被這句諺語所引導,以至於捨近求遠的布施給佛教團體,藉以彌補因自私所生潛藏的空虛,而擬間接達到助人的快樂。

上民認為,這句諺語應該修正為「先掃門前雪,再掃他人瓦上霜」。
畢竟助人為快樂之本,而助人的順序是,自己有餘力再去幫助不足的,而且有需要被幫助的人。

幫助人的順序必須由近而遠的幫助,即先從近鄰再擴及遠親,其次才幫助親友,因為當臨時有事時,遠親就不如近鄰;再其次才幫助慈善機構,如仍有餘力,最後再布施給佛教團體或其他宗教。

在台灣的捐獻行為都很盲目,佛教團體好像吸塵器,把須要幫助的捐獻幾乎完全吸收,這原因是,財團及財閥,藉捐獻給佛教團體,既能節稅又可得宣揚的效果;一些非財閥的人之捐款目的是,冀望獲得神佛的庇佑,使他獲得平安或賺更多的錢財,所以經常無視於那些身旁須要幫助的可憐人之痛苦,跳過身旁須要幫助的可憐人,而捐給寺廟團體。

上民覺得,明成祖向張三丰的有錢徒弟沈萬三募捐大筆捐獻的方式,值得臺灣的政府學習效尤!

有一位霧社登山救難協會的朋友來問上民說,有一個慈善機構的負責人要捐獻一筆錢給救難協會,但是要救難協會開超過捐獻金額一倍的收據給他報銷,問我要怎麼處理?

我直截了當的說,這種捐獻不能收,否則就變成幫助他洗錢的白手套。

於此建議政府應該嚴肅地重視類似洗錢的慈善機構和宗教團體的問題,並應對慈善機構和宗教團體的資金來源及去路嚴厲的追蹤,才不會損失社會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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