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3日 星期四

劉建國主持「防制中部及雲嘉南地區PM2.5」公聽會,對六輕只會紙上談兵各界憤怒表達不滿

劉建國主持「防制中部及雲嘉南地區PM2.5」公聽會,對六輕只會紙上談兵各界憤怒表達不滿

在立委劉建國強力要求下,針對中部及雲嘉南地區PM2.5超標及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一事,環保署今(12)日上午九點三十分在環球技術學院國際會議廳舉行「防制中部及雲嘉南地區PM2.5公聽會」。今日公聽會引起廣大的回響,並促成雲林縣長李進勇邀集六縣市共同宣示將推動禁燒石油焦、生煤。

今日與會的單位有中部地區及雲嘉南各縣市的代表,還有專家學者吳義林教授、莊秉潔教授、陳椒華副教授、葉光芃醫師、詹長權副院長代表,雲嘉南中彰投醫師公會、雲林縣中醫師公會等等。與會的環保團體、家長協會等等皆紛紛批評環保署對環保空污、防範、預警政策的無能,並砲轟六輕必須關廠,給國人能吸一口乾淨的空氣。面對環保團體的砲轟,六輕、中鋼、中龍都沒有任何回應,對此立委劉建國痛批,六輕、中鋼、中龍一點企業社會責任都沒有,只會紙上談兵,把人民身家財產視為糞土。

今日公聽會長達5小時,場內雖有抗議事件,但卻都能保持理性,未釀成大衝突。其中,與會學者與環保團體均對環保署對於解決空污問題大表不滿。對於學者與環保團體的指控,環保署空保處陳咸亨表示,除將積極推動高屏空品區固定汙染源總量管制計畫外,並將具體研擬各空氣品質防制區,包含中部、雲嘉南及高屏,結合地方政府的減量工作,推動每年至少削減百分之五的排放量。對此,立委劉建國痛批,將要求環保署每年至少削減百分之五以上的排放量,以作為改善空氣品質的標準。

立委劉建國表示,今日公聽會集合各界意見,有幾項重點:首先,將在污染源嚴重的地方,增加行動監測車並增加其檢測頻率。其次、環保署應於一個月內針對禁止大污染源使用高污染之燃媒與石油焦等燃料提出檢討報告。第三、未來實施中彰投及雲嘉南區域之空污總量管制事宜,應會同專家學者研商。第四、環保署應積極推動「空氣污染減量督導聯繫會報」及各空品區之空氣污染減量行動小組之運作,並每季召開一次。最後,針對PM2.5高濃度地區,應結合國衛院、衛福部、教育部等跨部門,並編列經費進行大規模調查,對居民進行全面篩檢工作,並定期向立法院報告。

今日公聽會結論全文如下:
1.         10410月東北季風前,由環保署會同各地方政府依人口、地形、氣候、污染源等因素,增加行動監測車並增加其檢測頻率。
2.         針對PM2.5等其它污染源應加強管制,為因應氣候變遷之特殊氣候型態,環保署應建立起相關應變作為以維護民眾健康及安全。
3.         禁止大污染源使用高污染之燃媒與石油焦等燃料,環保署應於一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4.         推動空污事件日大污染源降載,或其它強制減排措施。
5.         柴油車強制加裝濾煙器,環保署應於一個月內提出檢討。
6.         檢討現行中小型工廠最佳可行控制設備的排放標準,環保署應於一個月內提出報告。
7.         除大氣中PM2.5的監控外,環保署應邀集相關權責單位,針對PM2.5對於可能造成地區的水、土壤、農林漁牧業的影響與衝擊也須要進一步的評估。
8.         要求環保署依資訊公開法公開工廠排放量等資料。
9.         環保署於三個月內評估空污費的健康捐,以進行肺癌、肺腺癌之檢查。
10.      由環保署於104年底前研提未來實施中彰投及雲嘉南區域之空污總量管制事宜,其管制項目、總量及期程將會同環境、公衛、醫療、風險等領域之專家及民間團體共同研商,並確定期程。
11.      從汽車的排放,到石化業所排放的廢煙,都是空氣污染的來源,環保署應加強空氣品質監測工作,並即時公布監測數據,以利民眾即時瞭解空氣品質狀況。
12.      針對老舊車輛及二行程機車之汰換成效,於二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13.      PM2.5為一級致癌物,環保署對於PM2.5的宣導
與防治仍有待加強,請教育部及環保署針對PM2.5空氣品質不良之相關警示,於二個月內制定SOP流程,並在中小學推動空汙旗制度,明確將空氣污染嚴格分級(依美國AQI標準)以維護學童及國人之健康。
14.      為推動PM2.5減量工作,環保署應積極推動「空氣污染減量督導聯繫會報」及各空品區之空氣污染減量行動小組之運作,並每季召開一次,並請各權責機關、NGO、專家學者積極參與,並由經濟部加強輔導業者改善工作,使區域內各汙染源皆能達成減量目標,有效改善空氣品質。
15.      應修訂「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修訂增加電力業、鋼鐵業(煉鋼業)、電弧爐、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等之定檢規定及定檢項目,包括PM10PM2.5及重金屬(砷、六價鉻、總鉻、鎳、鎘、鉛、鉈、錳、釩、汞等)。定檢項目應包括煙道排放檢測,環保署應於三個內提出檢討報告。
16.      應全面檢討各污染物過高之排放標準及周界標準,汙染物包括各項有機揮發物、重金屬、戴奧辛等。
17.      針對PM2.5高濃度地區,應結合國衛院、衛福部、教育部等跨部門,並編列經費進行大規模調查,對居民進行全面篩檢工作,並定期向立法院報告。
18.      要求環保署針對民間習俗燒焚紙所造成的環境,應立即提出檢討並提出替代方案。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