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日 星期五

根據國際法臺灣屬於美國軍事佔領地

根據國際法臺灣屬於美國軍事佔領地

楊上民

臺灣既不是流亡國民黨的,也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因為在日本無條件投降時,日本就把臺灣交給當時的盟軍。

盟軍於194592日由麥克阿瑟將軍發出的第一號命令,指示中華民國的蔣介石,在臺灣接受日軍投降,蔣介石接受了命令,就形成了委託代理關係。因此,19451025日的投降儀式,象徵軍事佔領的開始。根據國際法,佔領者,(又稱「佔領權國」或更切確地說「主要佔領權國」)就是征服者。對臺灣軍事攻擊的歷史紀錄來看,美國就是臺灣的征服者,所以臺灣是屬於征服者的美國所有。雖然於19451025日在臺灣舉行的投降儀式,表面上是代表盟軍進行,必須認知到的是,隨之而來的,在臺灣的軍事佔領,是代表主要佔領國,也就是代表美國而進行的。

盟軍解散轉變成立聯合國,臺灣自然隸屬於聯合國,由聯合國付託給美國而成為美軍佔有地,於是臺灣就變成美軍所擁有的直屬地。形式上由美軍將臺灣交給蔣介石暫時治理,以便替美國在臺灣海峽、亞洲、太平洋、琉球群島與菲律賓群島之防衛。另一方面,臺灣為了防衛須要,必須向美國購買過時的軍備,如此對美國絕對有利的情況,美國但要求臺灣維持現狀,沒有必要實行臺灣係美軍所擁有直屬地的責任。但是祇要中國實行統一臺灣,美軍就會出面宣示其擁有直屬地的責任,主張臺灣的主權係美國。所以臺灣不必怕中國要統一臺灣,同時臺灣也無法獨立,因為臺灣是美國的屬地。

因此從蔣介石到蔣經國時期,以至於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到蔡英文等人的執政,都必須向美國方面報告彼等執政的政策。所以不管中共所吵的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或是臺獨所吵的臺灣獨立,在沒有經過美軍宣布放棄臺灣之前,一中或臺獨都是吵著玩的假議題。

蔣介石於民國35112日,以中華民國行政院「節參字第01297號訓令」規定「原有我國國籍」之台灣人民,於去年(34年)1025日起即恢復中華民國國籍。


民國341025日,以一紙行政命令,逕自更改為中華民國國籍,卻沒有知會臺灣人民的同意,因此民國341025日以前的臺灣人民,可以不承認自己是中華民國的人民。惟臺灣一直都由中華民國代理美國在治理,因此形式上是中華民國的國民。祇是民國35429國民政府修正土地法之土地總登記,由國民黨從省政府接管日本所遺留的臺灣人民土地,在黨國不分之情形,臺灣大部分的土地和日治時期所留下來的建設設備,都變成國民黨的黨產,這對臺灣人來說,實在極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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