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日 星期四

台灣成為最自由國家的感想

台灣成為最自由國家的感想

阿湯哥 (曾留美多年主修財經,為自由台灣黨終身義工)

台灣於去年元月十六日完成「第三次的政黨輪替」。在和平、理性又不流血的民主選舉制度下,這是世界上相當難能可貴的政治成就。除了總統「換黨、換人」執政外,也出現立法院自1949年以來首次由非國民黨的民進黨獨自過半數之局面。因此,小英總統不像過去阿扁總統面臨了朝小野大的困境,造成行政、立法不同步,施政無法有效開展其格局。換言之,台灣被列為「自由國家」有其循序漸進的歷程,此乃理所當然,其來有自。

美國非政府組織「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日前公布的年度報告指出台灣的自由程度 (91) 總得分居然超越美國 (89),再度列入「自由國家」,亞洲排名第二自由的國家,僅次於日本 (96)。在自由程度的七項等級中,台灣為十年來首次躍升至「最自由」的程度。反之,中國的自由程度則持續惡化,再度名列「不自由國家」之一,其統治下的香港自由程度也呈現惡化的趨勢。我們若以自由程度的七個等級 (其中1為最自由,7為最不自由) 觀之,台灣的公民自由、政治權利與整體自由的等級,都是最高程度的1。對於台灣再度名列「自由國家」,總統府表示:證明「台灣長年努力追求民主、自由、人權的進步價值,國際上有目共睹;未來台灣仍將持續深化民主,為亞太地區的穩定與繁榮做出貢獻」。台灣之所以能昂首於世,就是憑藉這些的進步價值,完全異於中國共產黨的專制獨裁。此外,「自由之家」2017年度報告名為「民粹與獨裁:全球民主的雙重威脅」中,共有195個國家列入評比,其中有45%名列「自由國家」、30%為「部份自由國家」、25%為「不自由國家」。報告也顯示,全球的自由程度在2016年減弱,連續11年呈現下降趨勢,主因是民主國家中的民粹與國家主義的增長,其他國家面臨了威權主義上升,共有67個國家的政治權利與公民自由都面臨衰退中。中國的自由程度總得分 (15),政治權利與公民自由分別為最低的76級分。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為鞏固個人權力的程度,是數十年來前所未見,有意於今年十一月的「十九大」再延任五年 (按:原為十年任期,擬提高為十五年,破壞體制之至極,而過去的江澤民、胡錦濤等皆為十年)。至於香港 (61) 在中國接管後,也是其自由程度下滑,被列為「部份自由」國家,原因包括北京對香港自由的侵犯、新聞與學術自由的萎縮、「基本法」遭到片面解讀,以及支持民主與獨立的立法會議員失去資格等 ( [1]),讓香港人苦不堪言。

關於政治權利與公民自由,茲解釋如下:政治權利 (Political Rights),包括被告人權利等法律上的自然公正(程序公平),如:有權受到公正審判、正當程序、有權獲取法律救濟,包括參與公民社會與政治的權利,如:結社自由、申訴權、選舉權等。政治權利被認為是第一代人權,是國際人權的初始與主要部分 ( [2]),其構成1948年國際人權宣言的第一部分 (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構成第二部分)。公民自由 (Civil Liberties),通常是指公民的政治自由。公民自由將可限制政府的權力,防止政府濫用權力與干擾其公民的生活。基礎的公民自由,包括集會、宗教、言論上的自由。同時,公民也有權利要求合法訴訟程序、公平的審判過程、隱私權以及自我防衛的權利 ( [3])

台灣成為「最自由國家」,對我們的民心士氣鼓舞很大,並提升台灣的國際能見度與知名度。基本上,台灣人民在自由、民主與法制方面,像過去的李、扁與今日的小英等三位總統經常性飽受特定人士與媒體的謾罵、叫囂,充分顯示出台灣社會的自由言論。筆者認為唯具有民主素養的人士或政黨,才有東山再起的機會。像民進黨在20082012年二度敗選後,其支持者保持理性、不鬧事,不像國、親泛藍集團在敗選後不願接受選舉結果,聚眾滋擾,令人厭惡,徒增反感。這就是中國黨和我們台灣人最大的區別。至於在法制方面,台灣深受昔日黨國體制的政治因素影響較大,司法常讓人無法感受到公正、公平,仍有必要打破司法獨裁的包袱。因此,司法若無法有效的改革,台灣的真正自由將受到嚴格的考驗。

參考資料:
[1] 陳正健、呂伊萱、蘇永耀,2017。超越美國 台灣列「最自由」國家,自由時報:22日。
[2] 政治權利。1964年美國民權法案。

[3] 公民自由。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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